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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地矿综合地质大队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凯发k8官网入口

文: / 来源: / 2024-08-19 15:33:30 / 点击量:86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陕西地矿综合地质大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面加强合规管理,加快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法治国企建设,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照《陕西省省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以下统称“各单位”)的合规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合规,是指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其员工的经营管理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行业准则和公司章程、规章制度、规则等要求。

本办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其员工因不合规行为,引发法律责任、受到相关处罚、造成经济或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本办法所称合规管理,是指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以企业和员工经营管理行为为对象,开展包括合规管理制度制定、风险识别、合规审查、风险评估、风险应对、违规责任追究、考核与评价、合规培训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  公司合规管理原则:

(一)全面覆盖。坚持将合规要求覆盖各业务领域、各部门、各级子企业、全体员工,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各环节。

(二)强化责任。把加强合规管理作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内容。建立全员合规责任制,明确管理人员和各岗位员工的合规责任并督促有效落实。

(三)协同联动。推动合规管理与法律、内控、审计、监察、风险管理等工作相统筹、相衔接,确保合规管理体系形成管理合力。

(四)客观独立。合规管理牵头部门独立履行职责,享有充分知情权和独立的调查权,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等规定对企业和员工行为进行客观评价和处理,不受其他部门和人员的干涉。

(五)持续有效。企业应根据合规管理体系评价情况,及时对合规风险再识别和合规制度再修订,持续保障全面合规管理体系各环节的稳健运行。

第二章  合规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党委会合规管理职责

(一)全面领导,统筹推进合规管理工作;

(二)推动科学立规、严格执规、自觉守规、严惩违规;

(三)研究合规管理负责人人选,合规管理(牵头)部门设置;

(四)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五)对合规管理的重大事项研究提出意见;

(六)按照权限研究或决定对有关违规人员的处理事项。

第八条  执行董事会合规管理职责:

(一)明确合规管理目标,统筹协调企业合规管理工作;

(二)批准企业合规管理战略规划、基本制度和年度报告;

(三)推动完善合规管理体系;

(四)决定合规管理负责人的聘任;

(五)决定合规管理牵头部门的设置和职能;

(六)研究决定合规管理有关重大事项;

(七)按照权限决定有关违规人员的处理事项;

(八)章程规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第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合规管理职责:

(一)根据执行董事会决定,落实合规管理组织架构;

(二)批准合规管理具体制度规定;

(三)批准合规管理计划,采取措施确保合规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四)明确合规管理流程,确保合规要求融入经营业务领域各方面;

(五)及时制止并采取措施纠正不合规的经营行为,按照权限对违规人员提出处理建议;

(六)章程或执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  公司设立合规管理领导小组,承担合规管理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研究合规管理重大事项或提出意见建议,指导、监督和评价合规管理工作。组长由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担任,副组长由总经理、公司副职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合规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法务审计部,负责合规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公司合规管理负责人由合规管理工作分管领导担任,主要职责包括:

(一)组织制订合规管理战略规划;

(二)参与企业重大决策并提出合规意见和建议;

(三)领导合规管理牵头部门开展工作;

(四)召集和主持合规管理联席会议;

(五)向执行董事和总经理汇报合规管理重大事项;

(六)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第十三条  公司法务审计部为合规管理(牵头)部门,组织、协调和监督合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研究起草合规管理计划、合规管理制度;

(二)组织开展合规风险识别和预警,确保企业一直符合当时有效且现行使用的合规规范;

(三)参与企业重大事项合规审查和风险应对;

(四)组织开展合规检查和考核,对制度和流程进行合规性评价,督促违规整改和持续改进;

(五)参与业务部门对重要商业伙伴的合规调查;

(六)组织或协助业务部门及人力资源部门开展合规培训;

(七)受理职责范围内的违规举报,组织或参与对违规事项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八)执行董事会或合规管理领导小组授权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第十四条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建立三道防线的合规管理框架,确保三道防线各司其职、协调配合,有效参与合规管理,形成合规管理的合力。

各业务部门履行合规管理的第一道防线职责,负责日常合规管控、合规自查,向合规管理牵头部门提供合规风险信息,配合合规管理牵头部门开展合规风险监测和评估。

合规管理牵头部门履行合规管理第二道防线职责,向企业各部门业务活动提供合规支持,组织、协调、监督各部门开展合规管理各项工作;对重要规章制度制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合同签订、重大项目运营等经营管理行为进行合规审查、审计。

纪检监察部门履行合规管理第三道防线职责,负责内部监督。

第三章  合规管理重点

第十五条  加强以下重点领域的合规管理:

(一)公司治理。全面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强化制度文件的合规审查,提升决策有效性,保障党委会、执行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职代会等依据法律规定正确履职,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实现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效融合;

(二)市场交易。完善交易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决策审批程序,规范资产交易和招投标等各项交易行为。建立健全自律诚信体系,突出反商业贿赂、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合规审查,严肃交易纪律;

(三)合同管理。建立并规范合同管理台账,落实管理责任人。严格合同审批流程,层层把关、落实责任,防范发生合同纠纷。合同签订应规范化、合规化。合同归档建立定期上报机制,及时归档。注意合同履行过程中补充协议、备忘录、往来文件的审核把关,加强对合同管理的检查工作。关注商业条款存在重大疏漏及商业条件约定不对等的合同;

(四)投融资管理。严格按照所适用合规规范开展相关业务,严控投融资风险;

(五)安全环保。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安保维稳法律法规,完善企业生产规范和安全环保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隐患问题;

(六)工程质量。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文件执行,加强过程控制,严把各环节质量关,提供优质工程和服务;

(七)工程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体系,强化对项目管理的全过程控制,规范协议履行,保障建设项目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实施;

(八)劳动用工。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健全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薪酬制度、奖惩制度和考核评价制度,规范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九)财务税收。健全完善财务内部控制体系,严格执行财务事项操作和审批流程,严守财经纪律,强化依法纳税意识,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政策;

(十)知识产权。及时申请注册知识产权成果,规范实施许可和转让,及时制止外部侵权行为,加强对商业秘密和商标的保护,依法规范使用他人知识产权,防止侵犯他人利益;

(十一)商业伙伴。对重要商业伙伴开展合规调查,采取商业伙伴做出合规承诺、签订合规协议等措施,促进商业伙伴行为合规;

(十二)信息安全。强化信息安全保护的有效性与执行性,采取全面可行的保护措施,防止重大商业信息与内幕信息泄露。尊重业务伙伴和客户的隐私信息;

(十三)礼品与商务接待。严禁超规格接受或馈赠礼品以及超标准接受或组织商务接待,维护正常商业客户关系;

(十四)捐赠与赞助。按照省国资委及集团公司有关对外捐赠管理要求,严格审批程序,规范开展捐赠和赞助活动,防止因不当捐赠与赞助导致社会负面评价与不良效果;

(十五)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领域。

第十六条  加强对以下重点环节的合规管理:

(一)制度制定环节。强化对章程、规章制度、改革方案等重要文件的合规审查,确保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等要求;

(二)经营决策环节。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等决策制度,细化各层级决策事项和权限,加强对决策事项的合规论证把关,保障决策依法合规;

(三)生产运营环节。严格执行合规制度,加强对重点流程的监督检查,确保生产经营过程中照章办事、按章操作;

(四)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环节。

第十七条  加强对以下重点人员的合规管理:

(一)管理人员。促进管理人员切实提高合规意识,带头依法依规开展经营管理活动,认真履行承担的合规管理职责,强化考核与监督问责;

(二)重要风险岗位人员。根据合规风险评估情况明确界定重要风险岗位,有针对性地加大管理和培训力度,使重要风险岗位人员熟悉并严格遵守业务涉及的各项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和违规行为追责;

(三)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人员。

第四章  合规管理运行

第十八条  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制定企业普遍遵守的合规行为规范和合规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合规审查机制,将合规审查作为规章制度制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合同签订等经营管理行为和改革方案等专业事项的必经程序,及时对不合规的内容提出修改建议,未经合规审查不得实施。

第二十条  建立合规风险预警监测机制,全面系统识别和梳理经营管理活动中存在的合规风险。

第二十一条  建立合规风险应对机制,针对发现的风险制定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应对处置。对于重大合规风险事件,合规管理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合规管理负责人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最大限度化解风险、降低损失。

第二十二条  建立强制合规咨询机制,涉及重大合规风险领域的业务部门,要及时将有关业务提交合规管理(牵头)部门进行事前咨询,包括但不限于重要合同、财务税收、采购销售等。

第二十三条  建立违规举报和调查问责机制,畅通举报渠道,保障企业员工有权利和途径举报违法违规行为。依据《陕西地矿综合地质大队有限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  合规管理保障

第二十四条  落实领导责任。充分发挥企业主要负责人“关键少数”作用,认真履行推进本企业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合规管理工作作为谋划、部署 法治国企建设全局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办。

第二十五条  加强合规考核评价,把合规经营管理情况纳入对各部门和所属各单位负责人的年度综合考核。对所属各单位和员工合规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员工考核、干部任用、评先选优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六条  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对在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中作出重要成绩、有效防范重大合规风险或对挽回重大损失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依据《陕西地矿综合地质大队有限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于落实合规管理工作不力,忽视重大合规风险或违规经营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问责,按照《陕西地矿综合地质大队有限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追究企业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七条  结合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制度化、常态化培训机制,加强全员合规知识和能力的教育培训,确保员工理解、遵循企业合规目标和要求。

第二十八条  建立合规报告制度,发生较大合规风险事件,合规管理(牵头)部门和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向合规管理负责人报告。重大合规风险事件应当向公司执行董事会报告。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其他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办法经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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