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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地矿综合地质大队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凯发k8官网入口

文: / 来源: / 2024-08-19 15:34:19 / 点击量:75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陕西地矿综合地质大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购工作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  采购范围包括生产经营及管理中的物资、货物、机器设备、无形资产及服务等。重大采购事项、需要招投标的采购行为,分别依据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章 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

第四条 采购领导小组及职责

(一)采购领导小组

组  长:总经理

副组长:纪委书记、分管领导

成  员:采购部门、经济工作部、资产管理、纪委、审计监察等部门负责人。

(二)职责

1.负责采购管理制度、流程体系的审议工作并组织实施;

2.指导采购日常工作的开展;

3.对超出制度范围和权限等事宜进行研究决定。

第五条 采购工作流程中各部门职责

(一)实施采购行为的部门是单位采购归口部门。

其职责为:

1.在年底编制下一年度采购预算,报采购领导小组审核;

2.审核各部门采购申请,依据各部门业务需求拟定采购计划,报请单位采购领导小组或分管领导审批;

3.负责组织对采购的议价、比价工作;

4.负责本单位采购项目的收集、统计和档案整理。

(二)经济工作部负责对采购申请进行预算审核。

(三)行政工作部负责对采购合同的审核。

(四)审计监察部门对单位采购活动履行监督职能。

(五)实物资产管理及使用部门负责验收、保管。

第三章 采购流程

第六条  使用部门提出采购需求,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采购部门。经采购部门审核,并经经济工作部预算审核后,报单位采购领导小组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七条  签订采购合同须遵守《民法典》及公司合同管理有关规定。

第八条  单位按照采购合同的规定对采购项目及履约结果进行验收。重大或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质量检测机构、专家、有资质的社会检测机构等参加验收,编制验收报告(意见书)。

第九条 在达到付款条件时,采购部门根据采购合同和验收报告申请付款。

第四章 监督管理与工作纪律

 第十条  采购部门应当严格按照oa审批单,公司领导批准的采购预算执行,无预算不得采购。

 第十一条  要将采购计划的制定、招投标、验收入库及资金结算等环节全部纳人监督检查范围,经济工作部、审计监察部门不定期对采购事项的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重大采购事项结束后,应将主要情况及时在适当场合公开,自觉接受单位职工的监督。

 第十三条  在采购过程中,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未按照规定订立合同;

(二)未进行必要的资信调查支付预付款项;

(三)采购标的物较市场同类商品价格明显偏高;

(四)采购标的物与合同约定严重不符而未采取有效措施;

(五)虚报、瞒报采购价格;

(六)授意、指使或者串通进行违规采购;

(七)造成资产损失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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